(人民法制 记者 黄峰 )近日,安徽合肥多家企业举报称,安徽投资集团下属的两家公司一个作为招标公司,一个作为中标公司,倒腾一个2.8亿的大型工程项目,让多家参与公开竞标的企业花钱花功夫免费陪标。项目招标单位的副董事长担任中标单位董事长、法人,如此明目张胆的勾连交易,在被举报到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后,长达3个多月时间,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和回应。
图:何胜利担任安徽铁投副董事长
2020年6月29日,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招标单位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铁投)关联的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研院)和某公司联合中标。
招标单位安徽铁投和中标单位安徽交研院均系安徽投资集团下属企业(占股安徽铁投100%;占股安徽交研院20%,第一大股东)。安徽铁投副董事长何胜利兼任安徽交研院法人、董事长,这两家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据反映,作为国有企业,安徽铁投采取左手倒右手的假招标手段,在其发包的重大项目中愚弄竞标公司,这并非第一次。参与竞标的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徽省交研院已经中标多个安徽铁投发包的项目。
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作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安徽铁投用左手倒右手的办法,将这个2.8亿的项目收入囊中,让参与竞标的企业非常愤怒。安徽交研院以这种方式中标的同时,其他竞标单位成为了免费陪标公司,产生了不少经济损失,同时也让其他竞标单位浪费了大把的时间精力,遭受侮辱。
招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这样的招投标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是劳财伤民?
图: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政府采购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招投标是要把国家投入的钱做到最大节省,干出最好的工程。作为国有单位,安徽交研院公司在安徽交投的帮助下顺风顺水,其中原因谁都明白,那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了本单位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拿公平竞争的基本政策当空气。
此事被举报到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在过去的3个多月时间里,该局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和回应。在招标评审时,专家组也未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该事件的发展,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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