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企业“恶意欠薪” 浙江嘉兴南湖区劳动局官员充当保护伞
------300民工实名检举、揭发、控告浙江嘉兴不良企业恶意拖欠民工工资464万元余元,南湖区劳动局官员充当“恶意欠薪”不良企业保护伞,侵犯民工合法权益的严重腐败问题,请求中央高层有关部门强力查处,并尽快依法督促嘉兴市人民政府尽快解决被拖欠民工工资一案。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位农民工,我们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检举、揭发、控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464万元余元的不良企业---嘉兴市精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雇主)吴骏杰,嘉兴市英煌国际娱乐会所负责人(发包方)王兴会、杨仁德、黄祥健,自2012年7月15日起在结算英煌国际娱乐会所装饰工程项目工程款的过程中,采取转移公司资产、转让股权的不法手段恶意拖欠民工工资464万余元至今。检举、揭发、控告南湖区劳动局主要负责人:局长计风才、副局长吴春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波浪在受理民工投诉处理过程中,执法犯法、失职渎职、包庇纵容欠薪责任人(刑保人员)吴骏杰,英煌国际娱乐会所王兴会、杨仁德、黄祥健逃避债务,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致使恶意拖欠464万元余元的民工工资(“血汗钱”)至今未得到清偿的严重后果,造成了2012年8月4日300多位民工群体性堵路事件和2012年12月3日民工集体性跳楼恶性事件的发生,民工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遭到欠薪企业责任单位(英煌国际娱乐会所)的故意殴打和南湖区公安分局东栅派出所所长的非法关押,经向区、市、省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情况,要求解决未果。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惩治南湖区劳动局个别政府官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法违纪的失职渎职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恶意欠薪”责任人的违法犯罪责任,特此向中央高层领导检举、揭发、控告。事实真相、诉求、证据如下:
一、受害经过。
2012年3月1日,3月20日雇主嘉兴市南湖区精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尹悦;总经理:吴俊杰。两人系夫妻关系)承包嘉兴市经开区英煌国际娱乐会所(法人:王兴会)室内及外立面装修工程。
工程于2012年7月15日竣工后共应支付民工工资共计740万元,自竣工至今仅实际支付民工工资276万元,拖欠464万元民工工资达已达十月之久。(见证据附件3)
2012年8月4日,为了解决小孩开学学费,部分民工“堵路讨薪”, 四名民工遭公安部门拘留。同日,嘉兴市经开区政府受理此欠薪案。
2012年8月6日,嘉兴市南湖区政府10余个政府职能部门组成专案组。专案组指定南湖区劳动局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此案。
2012年9月1日,专案组组织英煌国际娱乐会所和精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民工作出承诺:只要民工在9月20日之前不去经开区英煌国际娱乐会所讨要工资,保证在9月20日之前全额发放民工工资。此承诺书由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洪波浪大队长保管。
2012年9月15日,承包方南湖区精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骏杰突然消失达三月之久。(据后来吴骏杰亲自向本人讲:他逃跑的原因是专案组成员拿了3000元让他逃跑以逃避9月20日兑现全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
2012年9月20日,专案组未兑现承诺。
2012年9月26日,民工得知发包方经开区英煌国际娱乐会所三位主要股东王兴会、杨仁德、黄祥健将于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变卖股份、转让股权以逃避债务后,17名民工维权代表迅即向浙江省劳动厅反映此事。维权代表回去后,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洪波浪大队长指使南湖区公安分局戴公安以核算民工工资为由,对民工维权代表进行恐吓、威胁。
2012年10月5日,发包方经开区英煌国际娱乐会所三位主要股东王兴会、杨仁德、黄祥健公然变卖股份、转让股权,恶意逃避债务。
2012年11月15日,发生了民工欲抱吴春华副局长跳楼事件,后被特警制止。同日,南湖区劳动局计风华局长亲口答应12月15日之前支付民工工资的一半,另一半在找到吴骏杰之后支付。
2012年12月3日,年关将近,部分民工被逼无奈欲到南湖区政府大楼集体跳楼,后被人制止。区政府主要领导当面向民工代表承诺:督促南湖区劳动局尽快解决南湖欠薪案。
2012年10月5日至12月5日期间,南湖区劳动局吴春华副局长多次承诺支付民工工资都未兑现。
2012年12月12日,消失了三月之久的恶意欠薪人南湖区精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骏杰(其因以前犯有诈骗案,本在保释期间,法律规定保释人员不得离开居住地)突然出现了,南湖区专案组在司法所会议室将吴骏杰交予民工,代其保护。
此后南湖区劳动局多次搭建平台,组织专案组、发包方、承包方、民工代表四方坐在一起协商欠薪案,2012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在嘉兴市政府信访办会议室的协商会上,经开区政法委维稳办负责人刘雄辉承诺担保:在三天之内,把发包方英煌国际娱乐会所老总带回区政府,要他付钱。但到12月24日,毫无结果。
2013年1月1日,专案组、发包方老总、承包方老总找部分民工到场,炮制一个由吴骏杰拿出50万元,民工签字后马上付钱的理由,骗取民工签字。部分民工签字后却分文未领到。
2013年1月22日,最高院作出了“恶意欠薪”可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我向专案组提出此事,并要求全额发放民工工资。
2013年1月30日,南湖区劳动局炮制了一份严重侵犯民工权益的所谓承诺书:发放38万元后民工不得再讨要工资并不得再上访。利用民工急切领钱回家过年的心理逼迫民工签字。部分坚决不同意签字的民工同南湖区劳动局吴春华副局长、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洪波浪大队长发生争吵,民工内部部分人因意见分歧发生了肢体冲突。南湖区劳动局强行按炮制的承诺书发放民工工资,实际发放38万元,只占被拖欠民工工资总额的14%。部分民工坚决不放弃自己的权益没有签字。部分急切回家过年的民工签字领款。
2013年4月3日上午8点,我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洪波浪大队长评理,被南湖区公安分局东栅派出所所长非法拘禁8个小时。
综上所述,南湖区劳动局主要负责人失职、渎职,执法犯法,造成民工工资至今无法得到清偿的严重后果,依法应承担民工工资清偿及赔偿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诉求解决的问题
1. 依法立案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单位南湖区劳动局失职、渎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依法立案追究英煌国际娱乐会所、精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恶意欠薪责任人、责任单位的欠薪(464万余元)清偿以及经济赔偿的法律责任。
尊敬的中央领导,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不良企业“恶意欠薪”,南湖区劳动局责任官员严重违反《国发办明电(2010)4号》通知中要求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精神,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包庇纵容不良企业恶意逃避债务,充当“恶意欠薪”不良企业、黑恶势力 的保护伞。严重侵犯300余民工的合法权益。特此向中央高层领导以及有关部门求助,请求重点关注,依法查处,直至讨回民工“血汗钱”为止!!!
报告人、农民工特别授权维权追薪代表:杨宝松
联系电话:152683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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