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枉法,官商勾结,以权代法,违法强征农民基本农田830亩,以每亩低价19500元强征,再以高价每亩50万元卖给开发商周国南等三人共43亩,用于非法开发房地产,拒不依法安置赔偿,并违法使用警力且组织社会黑势力,打击报复非法拘禁举报人,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违法违纪的行政事实。失地农民联名提出血与泪的控告 (事实与理由)
在2002年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政府前任书记龚激红及现任政长徐国强,经济合作社社长兼书记陈孟达徇10月25日,上述被告人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段,违法签订征地协议。上述被告人,既是甲方又是乙方,在农民承包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非法签订征用东海村太阳地农民基本农田37.4447公顷,前任书记龚激红,严重渎职,滥用职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在830亩土地中,在村留用土地上建造村办公楼时遇到部分为补偿安置落实的村民阻拦,政府以破坏公共财产物为名把其中3人(蔡如丰、胡佰南、陈惠国)进行拘留,并送到慈溪市拘留所,关押2人5天,1人7天。
附海镇政府串通慈溪市人民法院,聘请执行庭法警及各村保安,调动福海派出所民警在2009年8月11号,新建的附海中学学校,进场用矿渣石头填埋基本农田,并把年近80岁老年人王银岳,抓上警车带上手铐,进行非法拘留50小时,导致其妻70岁的老太婆服毒。
老百姓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镇政府一手遮天,既不给农民依法补偿也不安置,无奈被迫上京。
综上所述:提出控告的事实真相,上述被控告人直接影响司法公正、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其身为国家行政官员,本应依法征地,然而却为谋取金钱暴利,违法强行征用农民合法承包土地,拒不依法赔偿,并调动警力,组织黑恶势力,打击报复,非法拘留,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5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之规定。先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立即退还农民合法承包基本农田,为了维护法律的圣神尊严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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