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信息杂志两会讯 记者 王雪铭 郑志鹏):
从2006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安徽省还将其纳入各级民生工程项目加大推进力度、逐步调整完善。同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还拿出专门财力,统一化解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债务。与之相对应的是,由于高中阶段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安徽省公办普通高中的学费收费标准依然是十年前的标准。普通高中要改革与发展,其校区改扩建、教师待遇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体育设施更新,等等,钱从哪里来?目前,普通高中只能靠收取择校费来维持,但取消择校费后该怎么办?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公办普通高中经费筹措渠道单一,经费投入分担机制不合理,并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州市农科院研究员杨杰就全国及安徽省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杨杰说,普通高中教育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最高层次,作为连接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近年来在改革与发展速度迅速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已成为制约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瓶颈”。
一、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投入缺乏合理、稳定的机制和制度保障。普通高中教育与义务教育有明显的区别,不能够完全由政府承担办学的责任,但其仍然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各级政府理应承担对普通高中教育投入的责任。中西部省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和发达地区相比差距相当大,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也有明显差距。导致这种差距的一个十分关键的原因是政府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以安徽省为例:2012年该省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6685.41元,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名第23位;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3068.11元,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名第12位。
二、普通高中学校债务负担沉重。近年来,高中阶段教育正值入学高峰,学生数急剧增加,加之人民群众对上普通高中及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日渐扩大,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场地、设施根本无法满足需要。各地政府设法改善办学条件,不少地区还配合城市建设和发展,迁建新校区,扩大优质资源,经费投入较大。由于各地对普通高中没有专项资金安排,政府对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学校除了自有少量资金投入外,只得通过借款、贷款、集资和社会融资改善条件,背负一定的债务负担,而且这些债务大多是政府贴息、学校通过仅有的收取30%择校生费用的政策进行偿还。
根据2012年秋季学期统计,安徽省公办普通高中负债务额为762761.6万元,主要构成为银行贷款、个人借款、拖欠工程款,其中个人借款和拖欠工程款占总债务的比例为69.3%,而学校负债筹集的资金投向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大型维修、土地征用、设备购置等方面,这表明了该省各地财政对公办普通高中的经费投入保障水平非常有限,基本以保工资和维持学校低水平运转为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普通高中学校各方面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生存发展需要都越来越高,学校必须不断加速提质创优,加大对学校建筑物和实验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而在财政投入不能保障、学校现有收入也无力支持的前提下,部分地方只能走借贷发展之路。但这种借贷发展的方法短时间内尚可维持,一旦较长时间不能偿还占比较大的个人借款和拖欠工程款,势必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撑。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如义务教育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大力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职业教育继续实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深化校企合作;高等教育积极化解高校积聚多年的沉重债务;学前教育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等等。而对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较少,自2011年启动普通高中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仅覆盖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安徽省仅有12个县享受这一政策。
综上所述,杨杰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加快我国普通高中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就如何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普通高中发展中的投入保障主体地位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具体建议如下:
1、各级政府要把普通高中的基本建设投资列入财政预算。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该承担基本建设经费。当前,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经过若干年的努力,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发展中的各种债务,减轻学校经济负担。按照“分清结构、核销锁定、合理剥离、分期偿还”的原则,积极清理化解普通高中教育债务工作。一是摸清投资结构和债务结构。分清债务类型和时间界限;二是做好债务审核工作。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债务进行全面清理,逐笔审核认定,锁定债务数据,为偿还农村普通高中债务奠定基础;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清理偿还完毕普通高中债务;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普通高中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普通高中经费支出管理。引导学校科学规划、勤俭办学,从严审批学校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学校建设标准,切实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基本建设债务控制长效机制。
2、各级财政切实保障普通高中教师的工资待遇。各级政府必须在按照最近3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数量重新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将普通高中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留缺口、全口径地纳入财政预算。
3、按照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基本需求配备各种教学设施。国家尽快出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应该加大投入,保障普通高中教学设施的足额配置。
4、建立普通高中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由中央、地方共同分担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普通高中财政生均拨款机制,国家出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5、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完善普通高中收费管理制度,建立家庭、社会、政府共同承担的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参照高校办学成本分担比例,即个人承担25%,政府承担75%,适当调整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为部分消除因取消择校生收费政策以后对高中学校收入造成的影响。
6、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体系。现在,从义务教育到职业教育,再到高等教育,国家建立起了完善的助学体系,惟独普通高中国家至今没有建立助学体系。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将我国普通高中助学体系的这一“缺口”尽快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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