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接受企业宴请,喝汾酒抽中华
按照党员干部十不准要求,工作时间严禁饮酒,更不用说接受企业宴请,但是,近日有知情人向本网反映,2016年12月9号周五,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国税局副局长韩某中午提前下班带领单位同事3人与企业老板在该县一家农家乐饭店的雅间内就餐,期间韩副局长等人与企业老板饮用了2瓶二十年汾酒,桌上放的2盒软中华和1盒硬中华.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央下达的文件党员干部十不准中,严禁工作人员工作日不准饮酒和不准参加企业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的规定.
据了解,朔州市早在2014年2月就转发了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十不准的文件,文件中命令禁止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接受企业宴请,应县国税局韩局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公然违反工作纪律,知情人反映给该局张局长后,做为应县国税局局长的张局长至今不闻不问,包庇纵容,其缘由令人蹊跷。
知情人透露,应县国税局之所以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与该局对漠视相关规定精神的学习和执行分不开,一是教育缺失,二是缺乏有效监督落实,三是没有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对查究违规流于形式,执行宽软,甚至公然包庇。
据一位纪委干部说,规定精神,不能只是敷衍学习,更应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对于此类现象,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更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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